线路编号20160504213313:夏の物语●北海道乐享花海美食温泉五日游—中国香港往返(5星) 出发城市:深圳 交通方式:飞机往/飞机返 行程天数:5 |
预订咨询电话:0755-88823610 88823620 400-877-279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22:00 周六、日10:00-18:00 |
★特别安排:
北海道著名景点:富田薰衣草农场、四季彩之丘、任食香甜蜜瓜或时令水果+搭乘花田农耕车+熏衣草冰淇淋~ 美瑛拼布景观之路(包括Ken与Merry之树,Mild Seven之丘,Seven Star之树)、八音盒展览馆、登别尼克斯海洋公园、登别地狱谷、昭和新山、熊牧场、大通公园(停约30分钟) 、北海道旧道庁、时计台等
★住宿保证:安排入住当地豪华酒店(相当于当地5星标准),让您感受日本特色酒店的风情。保证入住两晚温泉酒店, 真正体验日式浸泡温泉乐趣。
★美食飨宴:安排当地高级大饭店,于饭店内享用高级早餐,温泉自助餐,北海道的风味餐尽含其中让您真正享受日本美食文化。
★特别推荐景点:
★【富田农场】富田农场北海道最先驱的花田之一。原仅栽种薰衣草的富田农场在主人的精心打理下渐渐地成为今日所见的彩虹花海。薰衣草以外,来到这里还可以看到法国金盏花,罂粟花,羽扁豆花等多种花朵竞艳,景观让人难忘。
★【特别推介】梦幻组合:四季彩之丘七彩花田 + 任食香甜蜜瓜或时令水果 + 花田农耕车体验 + 熏衣草冰淇淋【四季彩の丘~任食香甜蜜瓜时令水果】夏日炎炎,吃生果消暑就最好不過!我們為你挑選當造美味、消暑、幸福的「夕張蜜瓜」,由日本北海道出產,果肉飽滿,水分含量高兼味道清甜,感受「吃着夕張蜜瓜,就是幸福」,一起甜住消暑!
★【花田农耕车体验】安排搭乘农耕游园车,体验花田中漫步的感觉位于美瑛町美丽的丘陵地上。欣赏色彩鲜艳的花朵的同时,您还可以眺望远峰壮阔的十胜岳山脉,景色令人难忘。
★【薰衣草冰淇淋】一边细看农场优美景色,一边细味有淡淡花香的熏衣草冰淇淋,,令人回味无穷。
★【登别尼克斯海洋公园】位于设施中心的美丽城"尼克斯城",其设计仿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兴建的城堡,使用了最新科技建造4层楼高的水族馆,展示了大约350种11,000只海洋生物。馆内有高达8公尺的广角大型水槽、"水晶塔",以及北海道的diyi个水中隧道"AQUA隧道",鱼就在游客的头顶上游来游去,根本就像走在海底一样。从2楼到4楼挑高空间的手扶梯,可以欣赏在大型水槽里优游的鱼群。在尼克斯城两旁的表演池里每天有海豚以及海狮的表演秀,以及大受欢迎的可爱企鹅游行,在游客面前摇摇晃晃的行进散步,惹人喜爱。※ 一般营业时间9:00~17:00售票于闭馆30分钟前截止;休馆日:冬季的设施维护日。具体日期需另行咨询。
团费包含: 1. 日本酒店不设星级标准, 全程入住豪华酒店, 相等于当地5星酒店标准 保证入住两晚温泉酒店, 真正体验日式浸泡温泉乐趣,温泉酒店不参与评星; 2. 行程所列用餐:早餐为酒店早餐(4个),午餐(3个)为1200日元/人/餐,晚餐(3个)为1500日元/人/餐;餐费如客人未吃视为客人自行放弃恕不退还。 3. 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入场费及全程旅游观光巴士。全程用车标准:16-25人用18-25座车;25-28人用28座车;28人以上用40座车; 4. 全程国际机票往返、机场税、保安税、燃油附加费; 5. 旅行社责任险; 6. 全程专业领队跟导游优质服务; 7. 日本团体旅游签证费(广州领馆送签); 8. 深圳码头赴中国香港机场船费(不坐船的话自行前往机场补税,船票费用不退);如未定到船票的话,含深圳口岸到中国香港机场单程交通费; |
团费不包含: 1. 导游服务费250元/人(大小同价,现付导游或领队); 2. 护照费及行程外之自费节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3. 航空公司临时通知的燃油税涨幅; 4. 全程单房差2200元/人; 5. 旅游意外险; 6. 回程中国香港机场散团。 |
1.此线路最低成团人数为16人(成人);如收客人数不足16人时,本公司会提前5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拼入其他组团社、或退回所交团款,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2.出发地:中国香港,目的地:日本札幌
3.日本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日本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日本酒店星级标准与中国酒店星级标准有差异,另日本温泉酒店同样不设星级,以提供日式房间为主。
4.根据最后确定航班,行程大阪进、东京出或者东京进、大阪出,我司有权调整景点前后次序;
5.如因客人个人问题而造成拒签或被终止签证,在机票未出的情况下需收取签证手续费每人人民币1500元,(机票一旦出票,便不可退票、不可签转,不可更改日期/航班/舱位,按照实际所产生的损失费收取。如因个人原因退团者,按照旅游合同相关条例处理;
6.12周岁以下不占床小童按成人价格的9折收取,占床小童与成人同价,12岁以上小童按酒店规定须占床,与成人同价(不占床儿童定义:出发之日时不满12周岁的小童) 超过12周岁须占床。
7.自备签证减RMB200/人,自备旅游签客人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出入境,我社不承担责任及不退任何费用;持中国香港护照的客人要自行带上其回乡证,中国台湾客人带上台胞证,持非中国护照的客人须自行检查护照是否备有中国入境签证。
8.出团前我司有权收取每位客人保证金人民币8-10万/人的权利。团队归国后本人凭护照和出入境记录及押金收据,到我司退回保证金。
9.中国香港往返持非中国大陆公民护照者需补机票差价,人民币500元整。
10.客人如需取消行程以内所含项目(景点,膳食,酒店等),作自动放弃处理, 我社不退任何费用。团体签证必须于指定日期乘坐指定航班,跟团进出。无论是团体签证的客人还是自备签证的客人,在日本期间均不可私自离团,如需离团要另外收取的费用800元/人/天,离团期间安全问题由客人自理,并在离团前签订离团协议,如有问题我社将协力解决,但不承担责任。请在报名时特别说明。如客人擅自离团或滞留不回的情况,旅行社有权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航班延误、行程更改、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旅行者自行承担,我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将按照《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
12.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 。
13.根据日本政府最新规定,旅游巴士司机每天服务至20:00,每天司机工作不能超12小时,行驶不能超300公里 。
14.如遇团队中出现单男或单女,在客人不愿补单房差的情况下,我司领队有权安排组合酒店房间住宿。
15.各花卉或红叶等观赏时间根据天气和气候变化而定,不属于人为控制因素,敬请留意;
16.如遇航班延误或取消、天灾、战争、罢工、领馆签证延误等不可抗拒因素的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变更行程及出发日期, 最终行程以出团通知为准!
17.暑假,樱花,红叶,当地公共假期、节日、气候等状况是当地旅游旺季, 各景点或游乐场等热点游人较多, 本社安排之行程及餐食, 导游将按照实际交通及游览情况, 作适当调整, 以便顺利完成所有景点, 上述行程次序及景点可能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本公司不作预先通知,敬请谅解 。
18.团体签证必须于指定时间内乘坐指定航班,跟随团队进出日本,否则签证自动无效。如因拒签或被终止签证,客人需承担拒签费2500元/人(如拒签,领馆不会出示任何书面或口头的拒签原因)。如航空公司一旦出票,便不可退票只可退税,客人同时需承担机票或酒店取消费或按“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第十九条之规定处理。
19.如遇日本酒店极为紧张的日子, 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会作出如下退款安排:
1、成田或关西机场酒店由5星降4星可退人民币50/人/晚
2、大阪或东京或札幌酒店,由5星降4星可退人民币100/人/晚
3、不住温泉酒店改为入往市区同级酒店可退100/人/晚
20.备注:如因餐厅爆满或交通堵塞,行程中两个自费餐,导游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用餐时间。
21.特别约定:现航司要求提前7个工作日出票,如客人在出团前30至15日提出退团,需收取定金2500元/人的违约金;出团前14至9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50%的违约金;出团前8至4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80%的违约金;出团前3至1日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90%的违约金;出团当天提出退团,需支付我方旅游费用总金额100%的违约金;由于客人原因取消行程,定金一律不予退还。如按照上述比列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照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的总额 。
22.此团进两个店,请务必签署《购物项目补充协议》!
具体酒店,航班以最终出团通知书为准。
日本游购物补充协议书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国家/地区 | 购物项目内容 (购物点名称、经营范围) | 时长 |
北海道 | 电器城:电器 | 60分钟 |
北海道 | 综合免税店:健康食品,化妆品,生活用品,日本小百货 | 60分钟 |
*以上购物场所非强制性指定购物点,请旅游者按照自身需要自愿购买,受日本中国内地消费者相关法律保护*
二:相关约定:
1.本协议所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寄予旅游者要求且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签署,乙方无任何强迫性行为,在约定的购物项目活动中,甲方同意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本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约定乙方协助甲方前往的购物场所,乙方承若购物场所所售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索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本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其它方面因素乙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乙方提醒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乙方协助安排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产品的,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的,旅游者需要将所购产品及售卖单据详尽完整的提交给乙方组团社,乙方组团社有协助甲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最终由购物场所评定是否满足退换货标准。对于旅游者自行前往购物场所所购买的产品,旅游者应当自行保留相关的完整购物凭证,询问商家关于退货的声明、退货联系方式。
2、旅游者提出退换货要求的,应当在货品约定的可退换货期限内提出,并保证拟退换货产品(产品包装及相关票据)的完整性。旅游者在确定购物前务必与商家书面确认有关退换货的详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可以退换货的情形、退换货的具体标准、步骤流程等事项,购物时应当向购物场所索取相应的购物凭证并妥善予以保管。
3、特别提示:旅游者购买的免税健康食品类、免税化妆品类非伪劣产品不予退换货。如免税商品购物场所明确告知不能退换货的产品请旅游者谨慎购买。由此产生退换货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旅游者所退换货产品需外包装完好并未使用过,并由甲方承担退换货运输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由组团社授权人为乙方代表人签字,甲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监护人签名)不可其他人代签。
五:此补充协议是游客与旅行社双方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各持一份,具备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者)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签名: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
签名地点:_____________ 签名地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