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编号20170802184228:“海洋航行者号”深圳-冲绳(过夜)-深圳6天5晚 出发城市:深圳 交通方式:轮船往/轮船返 行程天数:6 |
![]() 预订咨询电话:0755-88823610 88823620 400-877-279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22:00 周六、日10:00-18:00 |
【行程特色】
1、海上假期:“皇家“礼遇,全球美食,随心娱乐,度海上悠闲假期,让您拥有超完美假期!
2、豪华游轮:屡获殊荣的皇家加勒比国际游轮带给您独一无二的游轮体验,不同国籍、不同肤色、相同微笑带给您超国际的五星服务!
3、乐享美食:游轮各层的餐厅、酒吧和咖啡馆带来品种多样的全球美食,您可尽情享受饕餮盛宴的美味诱惑;
4、随心娱乐:炫目的百老汇舞台剧、冰上芭蕾秀、大型魔术表演、梦工厂明星大巡游和3D电影、青少年活动中心、海景健身房、皇家娱乐场等各种娱乐活动在等待您的光顾;与世界顶级动画电影制片巨头-梦工厂合作,共同打造全新的“海上娱乐王国”,您可尽享无限魅力的海上假期;
5、尊享服务:多才多艺、体贴入微、笑容可掬的不同国籍的服务生,让您倍感“皇家“尊贵的礼遇;
6、精彩航线:周五晚上出发,周天回来,周末一家休闲度假好地方!
【行程简介】
时间 | 抵达港口 | 抵达时间 | 离开时间 |
第1天 10月1日 | 深圳太子港Shenzhen | —— | 18:00 |
第2天 10月2日 | 海上巡游 Cruising | —— | —— |
第3天 10月3日 | 冲绳(日本)Okinawa shima | 17:00 | —— |
第4天 10月4日 | 冲绳(日本)Okinawa shima | —— | 16:00 |
第5天 10月5日 | 海上巡游 Cruising | —— | —— |
第6天 10月6日 | 深圳太子港Shenzhen | 13:00 | —— |
7月品牌 特惠促销 | 1.7月31日前报名:每间舱立减2500元(适用于所有房型) 2.赠送冲绳指定岸上观光游和全程领队服务! | |||
客舱标准 | 楼层、面积、床 | 销售价格(元/人) | ||
内舱房 | 标准内舱双人房(M/N/Q) | 3、6-10层,15平米 | 6950 | |
精致内舱房(PR/J) | 6-10层,14-16平米 | 7050 | ||
内舱家庭房(K/L)(3-4人) | 6-10层,15平米,带下拉铺 | 7200 | ||
海景房 | 标准海景双人房(I) | 2、3、6、7、9层,15平米 | 7150 | |
标准海景家庭房(H)(3-4人) | 2-3层,15平米,带下拉铺 | 7300 | ||
阳台房 | 标准阳台双人房(E3/E2) | 6-10、12层,20平米 | 8650 | |
标准阳台家庭房(E1)(3人) | 6、7、8层,20平米,带沙发床 | 8800 | ||
高级阳台双人房(D2/D3) | 6-10层,22平米 | 8750 | ||
高级阳台家庭房(D1)(3-4人) | 6-10层,22平米,带沙发床 | 8900 | ||
套房 | 标准套房双人房(JS)(2人) | 6、7、9、10层,32平米 | 9050 | |
标准套房家庭房(JS)(3-4人) | 6、7、9、10层,32平米 | 9300 | ||
豪华套房家庭房(GS)(3-4人) | 10层,41平米,带沙发床 | 10500 | ||
同一舱内第三四位乘客(需要提前拿名单申请)(内舱-海景) | 1410 | |||
同一舱内第三四位乘客(需要提前拿名单申请)(阳台-套房) | 1730 |
【费用包含】
1、住宿:所选客舱住宿;
2、用餐:指定免费餐厅用餐(1日5餐:早餐、午餐、下午茶、晚餐、宵夜);
3、娱乐:互动派对、剧院表演、船上设施(游泳池、按摩池、健身设施等)。
【费用不含】
1、税费:邮轮港务税费及其它附加费1300元/人(报名时与船票一起支付)
2、小费:邮轮服务费(船上支付:内舱、海景、阳台房需支付13.5美金/人/晚,套房每晚需支付16.5美金/人,具体收费标准以船上公布为准);
3、保险:旅游意外险(建议购买);
4、其他:以上费用包含中未注明的其它费用。
【出行证件须知】
中国大陆国籍客人:从返程日期开始算有效期6个月以上护照原件(日本免签证)(仅限深圳湾、皇岗口岸、文锦渡入境中国香港)
温馨提醒:
1、 乘客将使用护照原件+邮轮船票过境中国香港、登船!
2、成功预订后需提供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出船票使用;
3、港澳台的客人,还需持有有 效的回乡证或台胞证;
4、如非中国大陆国籍客人,请您自行确认签证事宜;外国籍客人需有再次进入中国的有效签证,如自备签证,请确认您签证的有效性,以免耽误行程!
【取消政策】
确认支付全额团款后,游客取消旅行,需承担全额团款的损失,如客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取消,需提交相关证明予游轮公司申请,具体以游轮公司通知为准;
1、出发前90天(含90天)将收取总费用20%的业务损失费;
2、出发前89-60天(含60天)将收取总费用40%的业务损失费;
3、出发前59-30天(含30天)将收取总费用60%的业务损失费;
4、出发前29天(含29天)以内将收取总费用100%的业务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