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P哈尔滨、凤凰山、雪乡、吉林、沈阳双飞纯玩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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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编号20171019211056:XP哈尔滨、凤凰山、雪乡、吉林、沈阳双飞纯玩6日
出发城市:深圳

交通方式:飞机往/飞机返

行程天数:6


预订咨询电话:0755-88823610 88823620 400-877-279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22:00 周六、日10:00-18:00

行程特色

行程特色:

1、美食:特别安排东北铁锅炖、山珍宴、雪乡农家宴、人参汽锅鸡、满清八大碗

2、景点:特别安排国家4A级景点: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赏雪)爸爸去哪儿拍摄地:雪乡

3、特别赠送两小时激情滑雪

4、全程无购物,纯玩时间更充裕。(部分景区、酒店内设有购物场所,属于自行商业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5、团团有赠送:实在人最实在的赠送、防寒三件套(帽子,手套、耳包)



参考行程

第1天:深圳—哈尔滨

自行前往深圳宝安机场,乘飞机赴北国名城哈尔滨市,后前往游览哈尔滨标志性建筑——圣索菲亚教堂广场(游览时间不少于15分钟),哈尔滨人民战胜汹涌肆虐的洪水的标志--防洪纪念塔广场(游览时间不少于15分钟),观看哈尔滨母亲河松花江,逛一逛拥有71座欧洲各风格建筑、亚洲最长的商业步行街—中央大街,欣赏各式的欧式建筑,逛百年老店,晚餐品尝东北铁锅炖鱼,后观看以“冰筑丝路,雪耀龙疆”为主题的哈尔滨“第十九届”【冰雪大世界】(车程约1小时,已含门票):以全新的冰雪理念、欢乐祥和的氛围、极具代表性的冰雕,彰显冰城哈尔滨独有的内涵与个性;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响应国家“一带一路”“龙江丝路带”的战略构想,打造冰雪筑造的丝绸之路,达成穿越古今、游历世界的梦想;体验成集冰雕展览、冰上乐园、冰雪演出等项目为一体的冰雪大世界,进入科技化、艺术化、人文化完美融合的梦幻世界,后入住酒店。
参考航班:9C8671/06:50-12:05,经停淮安,具体以出票航班为准

防洪纪念塔索菲亚教堂广场中央大街

第2天:哈尔滨--凤凰山(约4.5小时)

早餐后乘车赴【黑龙江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车程约4.5小时),抵达后游览【黑龙江凤凰山大峡谷】:黑龙江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AAAA级景区,是一个环境优美的森林公园。坐落在黑龙江省山河屯林业局凤凰山经营所施业区内,位于长白山系张广才西坡,“天鹅”腹部之上。总面积为5万公顷,有海拔1000米以上山峰89座,主峰海拔1696.2米,为张广才岭之岭首。凤凰山因1994年"UFO"事件而驰名中外。如今她正以山雄水澈,峰青峦秀的旖旎身姿,静待知音。
长白山

第3天:凤凰山——雪乡(3小时)

早餐后赴凤凰山滑雪场,体验【激情滑雪】(含雪仗、雪鞋、雪板,滑雪可以无限时畅滑,但是行程赠送雪上体验项目很多,如果滑雪时间太长会耽误其他项目的体验,建议滑雪2小时):由于地理优势优越,这里有东北最美的雾凇雪景,最好的天然雪质,让我们穿上专业雪具,在林海雪原中穿梭滑行,让您感受在童话世界里穿行的乐趣。真正的林海雪原、东北第一雪乡,乘车约140公里,大约车行3小时前往大海林双峰林场【中国雪乡】。抵达雪乡后就可以看见皑皑白雪随物具形,堆积成一个个形状可爱的雪蘑菇,<闯关东><大约在冬季>等著名电视剧在此取景。漫步于雪韵大街、农家院落,洁白如玉的白雪宛如朵朵白云飘落人间,幻化无穷……带着喜悦的心情去体验东北民俗过大年:亲手包饺子-(酸菜野猪肉或萝卜狍子肉馅)、舌尖上的雪乡味道-(雪乡乱炖、农家蒸笨蛋、农家小猪肉、雪山黑木耳)在热闹的气氛中感受过大年的感觉,晚餐后入住东北火炕。
备注:滑雪为自然环境体验,如果没有下足够雪,此项目改为凤凰山空中花园景区,预计11.13左右可以滑雪

雪乡双峰林场双峰林场

第4天:雪乡--吉林(行车约3小时)

早餐后,可观赏森林雪挂、雾凇、雪蘑菇等自然天成的高山森林美景可漫步于雪乡最具特色的大街——雪韵大街,呼吸大自然清新的空气;观赏积雪从房檐悬挂到地面形成的独特“雪帘”;可进行戏雪活动,打雪仗、堆雪人;雪乡处处是美景,您可以尽情的进行摄影创作,将雪乡的美摄入您的相机中,留下美好的回忆,在景区内自由活动,午餐后乘车前往吉林省吉林市,晚餐后入住酒店。
雪乡

第5天:吉林—沈阳(4小时)

早餐后乘车经过具有“上海小外滩”之称的松江中路,看四季奔流不息的松花江。幸运的话可以看见北方奇景——雾凇,雾凇非冰非雪,而是由于雾中无数零摄氏度以下而尚未凝华的水蒸气随风在树枝等物体上不断积聚冻粘的结果,表现为白色不透明的粒状结构沉积物。雾凇形成需要气温很低,而且水汽又很充分,同时能具备这两个形成雾凇的极重要而又相互矛盾的自然条件更是难得。乘车近距离观赏19世纪建造的哥特式建筑【天主教堂外景】、【共和国广场】;经过东北第一座斜拉式吊桥【临江门大桥】;游览央视节目“同一首歌”两次举办地【世纪广场】(游约20分钟)后乘车或高铁前往辽宁省——沈阳市,晚餐品尝满族人家盛宴——八大碗,清朝乾隆期间,正值鼎盛时期。乾隆时期政局稳,经济发展,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其中以“满汉全席”称雄饮食业,满汉全席分为“上八珍”“中八珍”“下八珍”,满族八大碗为满汉全席之一下八珍,八大碗往往用于宴客之际,每桌八个人,桌上八道菜,上菜时都用清一色的大海碗,看起来爽快,吃起来过瘾,具有浓厚的乡土特色。后酒店休息。

第6天:沈阳—深圳

早餐后参观九一八纪念馆,博物馆共设有7个展厅,展览照片800余幅;实物300余件;文献、档案资料近100件;大小型场景19组;雕塑4尊;油画、国画等20余幅,电脑触摸屏14台、大屏幕电视录像机2台。并采用了现代科学技术,配备有分区广播、中央空调、影视报告厅、电子阅览室、多媒体电脑系统及国际互联网等设施,是世界上全面反映“九•一八”事变历史的博物馆,现为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国家一级博物馆。后参观清代一条街,中街,后乘机返回,结束愉快旅程。
参考航班:9C8600/19:55-01:55经停张家口具体以出票航班为准
—注明:以上参观景点不变,但游览顺序、航班、住宿地点及天数均以最后出团通知为准!——
清代一条街

费用说明

报价包含:

1、机票:深圳/哈尔滨、沈阳/深圳往返团队机票含机场建设费

2、住宿:三晚四星标准酒店(不挂牌)双标间,一晚凤凰山凤凰大酒店、一晚雪乡双人火炕

    如因旺季酒店房间紧张或酒店方面原因不能入住行程中参考酒店,旅行社将按不低于原酒店标准安排

3、膳食:含5个酒店早餐,10个正餐,正餐餐标30元人(景区与市区餐标有所差异,平均餐标为30元人)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如一桌不够十人按照人数定菜数

    (备注:团餐按桌计算,全程不退餐,如整团人没用餐的,此餐费用累计到下一餐一起用)

     当地餐饮风味及用餐条件与有一定的差异,请大家应做好心理准备。

4、门票:行程上所列景点第一门票(不含景区内小门票)

5、交通:当地旅游空调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

6、服务:当地优秀导游服务

7、儿童标准:12周岁以下及1.2米以下儿童,含往返机票、含早餐、含半价餐费、含车位、含导服;酒店不占床、不含门票及景区小交通,门票及早餐超高家长当地现付。

8、保险:赠送旅游意外险

报价未含:

1、自费项目及个人消费。

2、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如遇单人请补单房差。


预订须知


自费项目费用参考表:

哈尔滨段:

俄罗斯歌舞表演 120分钟 248-298元/人位置不同价格不同

东北二人传 180分钟 280元/人

室内冰雪大世界 120分钟 150元/人

亚布力段:

滑雪服 120分钟 100元/人

滑雪镜 120分钟 100元/人

高山滑道 约90分钟 360元/人

滑雪教练 120分钟 200元/人

马拉爬犁 约60分钟 360元/人

森林观光小火车 约90分钟 260元/人

雪圈 约30分钟 150元/人

雪乡段:

大秃顶子山 约90分钟 平日380元/人

大雪谷 约120分钟 平时360元/人

十里画廊穿越 约90分钟 平日280元/人

羊草山 约90分钟 平日380元/人

二龙山影视城 约90分钟 平时360元/人

优惠套票:

雪地摩托或者高山滑道360、马拉爬犁360、十里画廊穿越280、滑雪圈或者森林小火车150、东北二人转280

共计:1430元/人        优惠价:1300元/人

参加套票赠送每人长白山野生人参一支+沈阳不老林糖一包+东北小烧酒品尝


温馨提示

特别说明:

1、出发地安机场;目的地:哈尔滨、凤凰山、雪乡、吉林、沈阳

2、行程中用车保证1人1正座。

3、旅行社在旅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

4、我们会在出发2天前通知客人准确出团航班时间及入住的酒店名称。

5、建议客人出游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滑雪、攀岩等高风险项目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建议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75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保额的50%赔付,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6、请游客在报名时,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等号码(小孩出生年月),并在出游时携带有效登机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等),在办理登机及入住酒店时需提供;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行,责任自负:

7、此线路不接受孕妇、患有传染病等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客人及70岁以上游客的报名,如有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产生意外或导致其他损失,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另外不接受65岁以上老人家、18岁以下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单独参团,此类人群需有亲戚朋友、监护人、中文翻译陪同方可参加;并且65岁以上老人或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需要签订“健康申明书”


东北旅游小贴士:

1、东北地区跨度大,每个城市之间距离长,酒店的设施及餐饮条件与广东地区有些差距,暖气大巴的条件座位间隔可能未如理想等,请您注意。

2、东北小吃:东北农家炖、朝鲜族风味、长白山山野菜、庆岭活鱼、满族风味、冻梨、冰糖葫芦。

3、东北特产:长白山人参、高丽参、红参、野生黑木耳、野生蘑菇、雪蛤油、鹿茸、鹿鞭、泡酒料、山野菜。

4、我社出发前1天通知客人集合时间,送团导游机场告知当地地陪导游接站方式及联系方式。

5、因人力等不可抗因素造成的费用由客人自理,如遇人力不可抗逆因素造成无法游览,只负责退还本社的优惠门票。

6、散客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请提醒客人必须签署意见单(十分重要),有投诉当地提出,当地解决。如 把问题带回则以意见反馈单为准。


乘机提醒:

1、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定:乘坐中国内地航班的客人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液态物品可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同时,禁止客人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

2、客人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由客人承担,组团社恕不承担责任。

3、客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别是现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等)。


春秋航空注意事项

(1)春秋航空公司在客舱内不提供任何免费饮料、食品等。客舱设有售品部,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购餐食,客舱内请不要食用带有果皮、瓜壳等食物;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安全,机上不供应也请不要携带方便面冲泡食用。

(2)春秋航空公司规定您随身携带的行李体积不超过20×30×40立方厘米;每人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李)不超过15公斤,随身携带一件物品不超过5公斤,逾重行李费率每公斤按国家公布的经济舱全票价的1.5%计算.




中国内地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第一条: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自费项目(请了解自由活动期间旅游攻略的项目价格和时间)、人身意外保险。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火车票等、包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甲方(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均为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甲方需承担乙方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因甲方人数减少而导致乙方增加的各项费用)。因甲方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最初签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2、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4、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5、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6、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持有效证件按照当地景区规定可享有优惠、免票政策。

第七条:游客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特别说明客人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第八条: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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