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此产品为广东省拼团,不派全陪领队。  
    	2、如遇部分景点临时维修、庆典等客观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安排的,本社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游客友好协商并进行调整或等值交换,敬请各位贵宾理解与配合;  
    	3、华东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游客,有自设商场及特产购物等情况,烦请游客理解,切勿误会为是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4、游客在华东旅游期间,为了方便游客游览,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将景点顺序进行调整;  
    	5、行程中所列酒店标准为行业内评定标准,如果因展会、酒店满额等因素,我公司会依当时情况调整行程中表明的备选酒店或安排同等级别酒店;  
    	6、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或和游客友好协商进行调整或等值交换(但赠送项目费用不予退还),额外增加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7、持教师证、军官证、学生证、老年证等参加团队不享受优惠票政策。同时报价为旅行社约定的最低人数的优惠团队价,如果人数未达到,报价将会上涨,故团队客人随团期间不得享受团队及网上订购双重优惠,如使用网上订购优惠票,请将团队优惠差额补齐;自费项目均无优惠政策!  
    	8、旅游期间,因客人解除合同的,扣除必要费用后余款退还,当地旅游交通费不退;旅行社代订的机票是团体优惠票(不签转、不退票),因旅游者原因不能乘机的,机票款不退。赠送项目不退费用。旅游者解除合同离团后,旅行社不承担旅游者的安全责任。  
    	9、投诉受理,以游客交回的《团队质量反馈表》(一式二份)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团队质量反馈表》;  
    	10、安全提示:旅游活动期间我社提醒游客务必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自由活动期间游客应注意自身安全,在华东旅游期间,个人贵重物品由游客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如若出现被偷、被抢、遗失事件,我社协助游客寻找或报案等相应的补救措施,但不承担赔偿和相关的责任!  
    	11、行程外活动的安排: 为满足旅游者多样化需求,在行程时间安排允许、参加人数足够,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情况下,旅行社可根据旅游者实际需要,安排附件中所列活动。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喜好,自主、自愿参加附件中所列活动,对此签署的附件配合参与。  
    	12、客人在华东签署的团队行程变更确认表及意见单为合同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3、游客在华东的自由活动时间为:当日景点游览结束后自由活动(旅游活动期间我社提醒游客务必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游客自负),在华东旅游期间,我社对小孩和老人游客不承担监护权。  
    	安全注意事项:  
    	1.旅游是一项具有风险的活动,因此旅游者应根据自己的年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和游览活动,建议年龄较大或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身体疾病的人不要单独参团旅游,如参加旅游活动的,应征得医生或家属子女同意并备好相应药品,如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2.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和饮料。  
    	3.做好个人防护: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防暑降温等工作。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说明。  
    	4. 注意人身安全: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切忌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旅行社或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警察机关寻求帮助。  
    	5. 慎选自选活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自选项目。如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勿选择刺激性或高风险活动。潜水/快艇等高空、高速、水上、水下高风险活动,更具危险性,请充分了解活动知识,服从指挥,建议另购特定保险。  
    	6. 行车途中应系安全带,并不要在车内走动,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人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车辆在颠簸路段行驶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主要是坚果类),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  
    	7.贵重物品的保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的保险柜服务,勿放入交运行李、酒店房间里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物稳妥安置,不要离开自己视线范围。游览、拍照、散步、购物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  
    	第三方责任告知:  
    	1.航班问题提醒: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航空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个人消费说明:非旅行社行程中安排的购物、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补充协议  
    	一、全程含有 2个购物店,具体如下:  
    	  		  			|   				   					行程内约定购物店  				   			 |   		
  		  			|   				   					A团  				   			 |   			  				   					购物店名称  				   			 |   			  				   					购物店特色及特色商品介绍  				   			 |   			  				   					购物时间  				   			 |   		
  		  			|   				   					千景珍珠展示  				   			 |   			  				   					所育珍珠,形状圆润,光洁无瑕,天然无核等特色。  				   			 |   			  				   					约45分钟  				   			 |   		
  		  			|   				   					丝绸展示中心或钱塘私府  				   			 |   			  				   					带您参观从蚕宝宝的孵化、到抽丝、到变成丝绸成品的全部制作过程。  				   			 |   			  				   					约45分钟  				   			 |   		
  	  
    	
  
    	二、全程共推荐1个自费项目如下所示:  
    	  		  			|   				   					自费景点介绍及价格明细  				   			 |   		
  		  			|   				   					城市  				   			 |   			  				   					项目名称  				   			 |   			  				   					参考价格  				   			 |   			  				   					项目简介  				   			 |   		
  		  			|   				   					杭州  				   			 |   			  				   					宋城表演  				   			 |   			  				   					180元/人  				   			 |   			  				   					《宋城千古情》大型歌舞演出,该剧展现了杭州城悠久的历史文化,场景壮观,给人们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美妙的艺术享受。  				   			 |   		
  		  			|   				   					费用说明  				   			 |   			  				   					含门票、座位、车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双方签字:旅行社(盖章):            旅游者(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